文档类型: wiki百科
类型版本: 1.0.0
标题: “光荣在党50年”纪念章颁发管理
分类: 党建组织干部人事/基层党建/
Tags: 党员,纪念章,七一,光荣在党50年,荣誉
首次创建者: 谭靖东
创建时间: 2022-08-02
最后修改者: 谭靖东
修改时间: 2023-07-24
为了从政治上激励、精神上谷物广大党员,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荣誉感、归属感、使命感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党中央设立“光荣在党50年”纪念章。颁发给党龄达到50周年,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。
纪念章颁授由组织部指导实施,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(工委)具体办理。
核心依据是2021年1月25日中组部制定,2021年2月27日中组部发布的《“光荣在党50年”纪念章颁发管理办法》。该办法通过中组发〔2021〕4号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《“光荣在党50年”纪念章颁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》发布。云南省委组织部通过云组发〔2021〕6号《中共云南省为组织部关于转发“光荣在党50年”纪念章颁发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》传达。
纪念章于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“七一”首次颁发,此后,一般每年“七一”集中颁发一次。遇到党员有特殊情况时,经县级以上党委(工委)组织部门同意,也可以及时颁发。
一般按照如下流程进行:
(一) 下级党组织上报党员统计;
(二) 省级组织人事部门购置并下发纪念章;
(三) 基层党组织核实党员表现情况,公示5天,集体研究后上报上一级组织部门申领;
(四) 举行颁发仪式;